孙凯律师
专职律师

滨州劳动争议律师孙凯:深耕劳动争议领域,办案严谨口碑出众

2026-10-26 0 次 本站

在劳动法律服务这条路上,有人把它当作一门生意,有人把它当作一份职业,而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的孙凯律师,更愿意把它当作一项需要长期打磨的专业功课。从大型国企法务管理到一线诉讼代理,从企业用工制度设计到劳动者维权实务,孙凯律师的执业轨迹始终围绕劳动争议这一领域展开,也正因如此,他在滨州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办案风格。

一、从企业法务到执业律师,双重视角看懂劳动争议

孙凯律师的职业起点并不是律所,而是山东能源集团法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。在那里,他全面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与公司治理工作,参与重大投资项目法律尽调,搭建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;统筹董事会会务与内部制度建设,建立决策督办机制,深度参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设计与风险排查。这段经历让他对企业端的用工合规逻辑、争议应对思路有了切身的理解。

转型专职律师后,孙凯律师独立承办各类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,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,法学功底扎实、实务经验丰富。核心深耕劳动争议领域,擅长处理确认劳动关系、欠薪追索、违法辞退、工伤赔偿等各类纠纷。凭借此前企业法务视角,他能够精准预判争议焦点,灵活制定诉讼策略与调解方案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这种"懂企业、也懂劳动者"的双重视角,让他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往往能看得更深一层。

二、调岗降薪逼迫离职:厘清用工自主权的边界

劳动争议中,"调岗降薪"是企业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常见手段,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,还能达到裁员目的。孙凯律师办理的一起案件就颇具代表性。

2022年3月,当事人王某某入职某制造业公司任财务经理,月工资18000元,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岗位为财务岗、工作地点为本市市区。2025年8月,公司在未协商的情况下突然发出调岗通知,将其调整为行政后勤专员,月工资降至9000元,工作地点也从市区调整到远郊厂区。王某某明确表示不同意,公司便停发绩效工资、不安排原岗位工作,试图逼迫其主动辞职。

接手案件时当事人仍在职,如何应对公司逼迫、固定相关证据是首要问题。孙凯律师第一时间告知应对方案:不要主动辞职,也不要旷工对抗,书面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,正常出勤留存证据,同时启动被迫解除的维权筹备。他指导王某某向公司正式发出《关于不同意单方调岗降薪的函》,明确不接受调岗决定,要求恢复原岗位原待遇,并留存送达凭证。在公司拒不纠正的情况下,王某某发出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随后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差额共计11万余元。

庭审中公司辩称调岗属生产经营需要、系行使用工自主权。孙凯律师当庭举证反驳:财务经理调整为行政后勤专员,岗位性质完全不同,薪资直接减半,工作地点增加两小时通勤成本,完全不具备合理性,本质是通过恶意调岗逼迫员工离职、规避经济补偿义务。仲裁庭经审理采纳了代理意见,认定公司单方调岗降薪不具备合理性,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,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资差额共计108000元。

复盘此案,孙凯律师的办案思路很清晰:判断调岗合理性,抓住薪资、岗位性质、工作地点三个关键维度,就能准确界定企业是否越权。调岗必须合法合理,不能变成逼迫员工的工具。

三、以违纪之名行裁员之实:紧扣制度效力要件

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场维权的高频痛点。不少企业为规避裁员成本,常以"严重违反规章制度"为由辞退员工,看似依据充分,实则要么制度制定程序违法,要么违纪认定标准模糊。

2024年5月,当事人张某某入职某科技公司任运营主管,月工资12000元。2025年11月,公司因业务收缩启动隐性裁员,先以"未按时提交周报、跨部门沟通不力"为由记过,随后一周内又叠加两次"违纪"认定,直接以"累计三次严重违纪"为由发出解除通知,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。

接手案件后,孙凯律师第一时间核对公司据以辞退的《员工奖惩管理办法》,两个核心破绽很快浮现:一是该制度从未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,也没有通过公示、签收等方式告知员工;二是所谓"三次违纪"均属普通工作瑕疵,未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,也达不到制度列明的"严重违纪"情形,公司属于随意扩大认定标准。

他协助张某某全面整理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工作沟通记录、考勤记录等全套证据,提交仲裁申请,同时申请调取公司奖惩制度的制定流程文件。庭审中公司坚称制度合法、违纪事实清楚,却始终无法提交民主程序会议记录和公示凭证,也无法证明张某某的行为造成实质损害。孙凯律师当庭发表意见:奖惩制度因缺乏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,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;所谓违纪行为均为轻微工作瑕疵,远未达到"严重"程度,解除行为明显违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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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庭采纳了全部意见,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,裁决支付赔偿金共计48000元。孙凯律师在复盘中提到,规章制度的效力有严格法定门槛,办理这类案件要穿透"违纪"表象,从制度制定程序、公示程序、违纪程度、解除程序四个维度逐一核查,往往就能找到突破口。

四、"自愿加班"拒付加班费:锁定加班事实证据

加班工资争议一直是劳动纠纷中的高发类型,"自愿加班无加班费""加班未审批不算加班"是很多企业常用的抗辩理由。

2023年7月,当事人李某某入职某电商公司任客服专员,月工资8000元,合同约定标准工时制,但公司实际实行大小周工作制,工作日经常要求延后下班处理售后工单。入职近两年,李某某累计周末加班42天、工作日延时加班超120小时,公司始终以"加班需提前审批、个人自愿加班不计薪"为由从未支付加班费。2025年5月,李某某因长期加班身体透支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差额,遭到拒绝。

孙凯律师接手后,与当事人梳理全部工作资料,明确了核心思路:法律上认定加班的核心是"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",而非仅看内部审批流程。他指导李某某调取两年间的钉钉打卡记录、企业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、每日工作日报、售后工单处理记录等证据。证据清晰显示:周末加班均为部门主管在工作群内统一通知安排,工作日延时下班也是为了完成公司指定的当日任务,并非个人自愿;所谓"加班审批制度"公司从未实际执行,全体员工加班均无审批流程。

仲裁庭审中,公司仍以"无审批即自愿加班"抗辩并提交加班管理制度。孙凯律师当庭质证指出:该制度从未向员工公示,且与实际用工情况完全不符,公司长期安排大小周上班却从未要求走审批流程,本身就说明审批制度形同虚设,不能作为拒付加班费的依据。仲裁庭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差额共计52000余元。

五、多起欠薪与确认劳动关系案件,兼顾效率与实效

除了上述典型争议,孙凯律师在追索劳动报酬、确认劳动关系等案件中也积累了丰富经验。

在赵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案中,原告入职某置业公司任土建专工,月工资12000元,工资由两家公司交替、共同发放,两家公司财务、用工管理界限不清,存在人格混同情形。离职后双方核对确认拖欠工资总额并签订付款协议,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,尚欠150796.77元未付。孙凯律师代理原告起诉要求两被告连带清偿,最终法院调解结案,两被告分三期支付拖欠工资,若任意一期未足额履行需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,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加违约金直接申请强制执行,纠纷一次性了结。

在周某某确认劳动关系、补缴养老保险案中,仲裁仅认定部分时间段劳动关系,原告不服诉至法院。孙凯律师代理后,法院调解结案,双方确认2007年12月至2025年12月存在劳动关系,被告于约定期限内为原告补缴该期间欠缴养老保险,原告予以配合协助办理,双方再无争议。

在王某某与某纺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中,申请人2005年9月入职担任操作工,单位长期未完整缴纳社会保险。2026年1月申请人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,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、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防暑降温费。被申请人否认入职时间,抗辩未缴社保责任在于申请人,主张已以工资形式发放社保补贴。仲裁委最终认定双方2005年9月12日至2026年1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,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22789.67元。

六、扎根基层,让法律服务落到实地

除了办案,孙凯律师还长期深耕基层公益法律服务,担任辖区内28个自然村常年法律顾问,扎根一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千余次,调解劳务、邻里等各类矛盾纠纷;常态化开展《民法典》、反诈防骗等普法宣讲活动,助力基层法治建设。同时受聘担任滨州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,具备丰富的纠纷调解经验与沟通技巧。这些基层经历,让他在劳动争议调解中更懂得如何平衡双方诉求、如何把法律语言转化为当事人听得懂的话。

执业以来,孙凯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与尽责的服务态度,连续荣获2024年度、2025年度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"优秀律师"称号。他始终秉持"专业立身、尽责服务"的执业理念,兼顾法律专业度与纠纷解决的实效性。

结语

劳动争议案件标的不一定大,但往往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生计、一段职业生涯的走向。孙凯律师的办案风格,是把每一个证据细节理清楚,把每一条法律依据用准确,把当事人的实际处境考虑进去。从企业法务到执业律师,从制度设计到争议化解,他始终围绕劳动争议这一领域持续深耕,用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务实的解决方案,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。对于滨州地区遇到劳动争议困扰的当事人而言,这样一位既懂企业用工逻辑、又熟悉劳动者维权路径的律师,无疑是值得信赖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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